一般来说,法院在开庭前会采取多种方式通知被告,包括电话通知。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院的实际操作而定。

1、对于普通程序的案件,法院在开庭前一般采取传票方式进行通知,除非被告下落不明,否则很少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但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可以通过电话通知被告开庭时间地点,法院还可能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通知被告到庭应诉。
2、在电话通知方面,法院一般会使用法院内部的电话进行联系,并且会告知被告开庭的时间、地点以及案件的基本信息,但也有可能使用传票或其他书面方式进行通知,法院也可能会通过被告预留的联系方式中的手机号码打电话通知开庭,但这种情况下的电话通知通常是作为辅助手段,可能还会辅以传票等正式文书。

法院确实有可能通过打电话的方式通知被告开庭,但具体情况取决于法院的决策和操作方式,如果您担心错过开庭通知,建议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并及时关注法院的公告信息,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法院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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